关于组织报送符合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处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
2018-12-25 11070次自治区工信厅
关于组织报送符合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处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一批)的
通知
为做好符合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环保装备制造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企业的推荐工作,我厅现将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环保装备制造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)转发你们。请各地、州、市经信部门根据规范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上报,并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(一式三份,含电子版光盘)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环资处。
附件:1.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附件1:污水治理_1.doc
2.《环保装备制造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附件2:环境监测仪器_1.doc
联系人:严铮,联系电话:0991-4523539
电子邮箱:jmwhzc@126.com
自治区经信委(自治区国防科工办)
2018年11月28日
自治区经信委(自治区国防科工办)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